) 2019年6月,某司总经理李某一上任便作了以下安 (1)将其不具各会计专业能力的同学的女儿调入公司财务部任出纳,并兼管会计的保管工 (2)聘用刚从英国回来的会计学博土课为经理,主管财务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 (1)总经理李某将其同同学的女儿调入务部任出纳,并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是符合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2)总经理李某聘用留学博士蒋课做副经理主管财务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说出相关注律 定?请说出相关法律依据
野性的万宝路
于2021-12-24 14:07 发布 853次浏览
- 送心意
宋艳萍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2021-12-24 14:27
你好:根据《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李某的女儿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出纳违反了该规定。《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李某的女儿担任出纳的同时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违反了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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