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某公司总经理李某一上任便作了 (1)将其不具备会计专业能力的同学的女儿调入公司财务部任出纳,并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2)用刚从英国回来的会计学博士蒋谋为副经理,主管财务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总经理李某将其同同学的女儿调入财务部任出纳,并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 说出相关法律依据。 (2)总经理李某聘用留学博士蒋谋做副经理主管财务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说出相关法律依据
拉长的芝麻
于2021-12-27 09:34 发布 1200次浏览
- 送心意
大海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2-27 12:53
你好,1、总经理李某将其同学的女儿调入财务部任出纳,并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同时,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总经理李某聘用留学博士蒋谋做副经理主管财务工作,不符合相关规定。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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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总经理李某将其同学的女儿调入财务部任出纳,并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同时,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总经理李某聘用留学博士蒋谋做副经理主管财务工作,不符合相关规定。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2021-12-27 12:53:42
第一个问题,没有专业技能去担任出纳,这是不符合规范的,同时监管了档案保管工作,出纳是不可以监管这个工作的,这个违反了不相容职务分离。
2021-12-22 12:33:16
你好:根据《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李某的女儿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出纳违反了该规定。《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李某的女儿担任出纳的同时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违反了该规定。
2021-12-24 14:27:37
你好,1、总经理李某将其同学的女儿调入财务部任出纳,并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同时,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总经理李某聘用留学博士蒋谋做副经理主管财务工作,不符合相关规定。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2021-12-27 12:53:37
是的 一般一个出纳 一个是财务负责人或者领导 这个主要看按你单位的规定
2019-09-16 11: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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