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1-12-27 08:35:31
和税务局12366沟通,解答为支付给劳务公司的工资及保险,作为劳务费,不计入用人单位工资薪金总额。
2020-02-28 14:46:09
您好!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17-05-17 10:43: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5 号)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 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 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 扣除。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 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2018-10-11 14:08:27
你好
1、本公司企业有外部劳务派遣并且产生了实际费用,需按照既定合同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直接支付与派遣公司,记为劳务费用支出。
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2、直接支付与员工个人的费用,记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2022-01-07 15: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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