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12-28 23:32

同学你好,发出货物对方没有验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京京 追问

2021-12-29 00:21

有具体的政策依据吗?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21-12-29 00:35

同学你好,就是新的收入准则。

京京 追问

2021-12-29 08:29

我是问增值税政策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21-12-29 09:21

同学你好,具体政策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京京 追问

2021-12-29 10:25

具体是哪条政策?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21-12-29 10:30

同学你好,可以套这个条款,(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发出货物对方没有验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021-12-28 23:32:22
你没有给他开发票,可以不用的。
2021-12-29 08:30:44
是的,还要缴纳个税的哦 
2019-08-22 09:17:43
需要缴纳增值税
2015-09-29 13:10:09
你好,报关金额视同含税确认, 按总收入/1.13*0.13计算缴纳增值税
2021-07-09 11:11:4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 老师,超出营业执照范围是不是也可以开票的?那如果

    你好,这种情况的话偶尔开票是没问题的

  • 老师,问一下2023年开出的普票现在还可以冲红吗?

    你好,有错误,是可以红冲的

  • 请问24年考过中级证书哪里领

    中级会计职称证书:一般在当地的财政局领取,部分省市也会在财政局指定的地方领取。 中级经济师证书:一般是在各地区的人事考试中心,或者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级社会工作师证书:一般为本地人事考试中心或者民政局或者社工中心。 软考中级证书:通常由当地软考办或相关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领取地点可能是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等。

  • 老师,公司名下没有车,老板要报销过路费和油费。和

    你好,这个你要想税前扣除就需要有发票。

  • 老师,年终奖有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我在申报的时候,

    一、申报时的操作与计税方式的关系 单独计税: 在申报时,工资在 “工资薪金本期收入” 里填写工资数据,年终奖在 “全年一次性奖金” 那里填写数据,这样在预扣预缴阶段就是按照单独计税的方式来计算个税。 例如,员工 A 每月工资 10000 元,12 月发放年终奖 50000 元。在申报 12 月工资时,工资薪金本期收入填 10000 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填 50000 元,系统会分别按照工资薪金的计税方法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个税,然后相加得出当月应预缴的个税总额。 合并计税: 把年终奖和当月的工资金额加一起在 “工资薪金本期收入” 那里填写合计数,这种操作在预扣预缴阶段就是按照合并计税的方式来计算个税。 继续上面的例子,员工 A 如果采用合并计税,那么在申报 12 月工资时,工资薪金本期收入就填 10000 %2B 50000 = 60000 元,系统会按照工资薪金的计税方法计算当月应预缴的个税。 二、个税汇算时的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选项 在个税汇算清缴时,对于年终奖计税方式,纳税人可以重新选择。 如果之前预扣预缴时是单独计税,那么在汇算清缴时可以选择继续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即合并计税),然后系统会根据选择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例如,员工 B 全年工资薪金收入 10 万元,年终奖 3 万元,预扣预缴时年终奖单独计税。在汇算清缴时,若选择合并计税,系统会将 10 万工资和 3 万年终奖相加,按照综合所得的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税额,与之前已预缴税额比较,进行退税或补税。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