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2-30 15:33

你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温馨 追问

2021-12-30 15:44

怎么交个税?

紫藤老师 解答

2021-12-30 15:45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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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1-12-30 15:33:57
你是哪一块的补偿金?
2018-12-14 13:45:37
您好,是的,两行填写。
2017-08-15 20:47:36
你好,超过了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工资总额的3倍就需要缴纳
2017-03-09 09:53:13
你好,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偿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上年当地职工三倍平均工资)÷工作年限-已缴纳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作年限
2020-07-24 15: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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