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专管员在11月23日给我发了个消息让下月补计提加计扣除18154.22元,我在12月份申报的时候就申报了加计扣除表里面本期发生额里面填了11月份的加计扣除18154.2+11月份进项税额12505.18*10%填列在增值税加计抵减申报表里的本期发生额,这样合理吗?
未来可期
于2022-01-05 15:28 发布 598次浏览
- 送心意
森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1-05 15:30
同学,你好,这个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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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这个是可以的。
2022-01-05 15:30:00
您好
填写在附表二 进项税额转出下面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表栏次
2019-05-11 14:25:04
是的,附表二第20行“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2021-12-08 20:15:34
是的,本期发生额进项*10%
2019-07-08 14:50:01
你好,进项税额转出有可能是企业收了专票但不能抵扣
2017-02-12 15: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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