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小钰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2-01-15 17:10
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接受的原材料出资,没有发票需要调整,有发票的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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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接受的原材料出资,没有发票需要调整,有发票的不用
2022-01-15 17:10:29
账上有16万元的暂估原材料,发票在汇算清缴前,无法开具,就是在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交企业所得税。
2021-03-12 10:26:48
你好,要做红字冲销调整,
2020-07-28 16:14:02
你好,汇算清缴是以5月30日为截止日的,所以只要5月30日前取得发票就不用调增。
2020-03-09 13:05:27
您好
请问原材料已经领用计入成本了么
2019-05-18 10: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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