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一个问题,特向求教:A 房企实收资本500万元,分别由张三、李四、王五各出资150、150、200万元,现在B房业与A房企协议约定,由B房企从银行分别向张三、李四、王五汇款150、150、200万元,且B房企占75%股权,张三、李四、王五的原投资款已全部收回。1、此过程属不属于股权转让?2、A房企原实收资本500万元已全部由B房企还清了,那么75%股权怎么体现呢?3、A、B房企各自的分录怎么编制?4、在此过程中应涉及到哪些税种?5、应办理哪些手续才算符合法定程序?
菲童牛宝
于2017-03-07 19:38 发布 1009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03-07 20:44
1、属于2、这个付款跟公司没有关系,公司只变更股份75%给B即可3、A企业只变更股东股份即可,不做账;B,借:长期股权投资500贷:银行存款4、这些股东交个税;5、去工商局变更章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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