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收到地方发改委关于棚户区改造资金4个亿的投资,为期15年。接手需要支付1.2的利息,问题1:发改委的4个亿的投资算是给我公司的注资,我公司要变更增加注册资金吗? 2.我公司能否在给各县市下发资金时,先期将利息测算出来并从下发资金里扣除回来?
凝净
于2015-10-24 17:34 发布 547次浏览
- 送心意
张伟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不懂,东北的事务所才能知道
2015-10-27 16:26:48

你好,那这个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2022-01-19 10:12:43

同学你好,理论上,企业注册资金没有实缴,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不可以税前扣除。
2021-12-19 14:27:39

这个样子的,就如果说你没有在那个约定的缴纳时间之前,你这个利息可以正常扣除,但如果说在约定的时间之后还没有收到注册资本,那么这一部分对应的利息就不能扣。
2022-01-03 13:00:40

你好,银行借款是以单位名义借款还是个人名义借款的?30万借入之后直接打入公司的?
2020-12-23 09: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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