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企业适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22年收到许多21年的费用发票,这些发票有业务招待费的,有差旅费的等,21年已结账,而且也已经申报并预缴了4季度的所得税税款,那么,问题1:当我在收到21年的这些发票时,是不是在22年的账里面将这些费用记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问题2:在这个科目下还要不要根据费用的性质分成是业务招待费还是差旅费?问题3:在进行22年的汇算清辙时,将这些21的费用发票需要如何处理?问题4:是需要在汇算清辙前进行更正申报还是进行纳税调整?问题5:如果进行更正申报或是纳税调整的话,需不需要考虑相关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因为记账时统统记到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中去了)
王博
于2022-02-18 14:47 发布 16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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