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一张进项发票是重复开的2015年度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票,2016年度事务所做红冲,红字: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应付账款(红字)现在是账套的待抵扣的进项税额与增值税纳税主表数据不相符。要如何操作?

春兰.
于2017-03-15 18:02 发布 852次浏览
- 送心意
笑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2017-03-15 18:16
是这样的,2015年已经做了账,进项税票已经在2015年认证抵扣了。
到了2016年度事务所才知道那张进项票是重复开的。所以,才在2016年度做的红冲。
问题就在这了,现在账套的待抵扣的进项税额没有错了,但增值税主表的留抵税额对不对了。多了这张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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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都红字了,不是要转出来吗?还有什么待抵扣的?
2017-03-15 18:03:29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2017-10-20 17:01:58
第1个分录是正确的,第1个。
2024-03-15 10:32:52
是的,是这样账务处理的
2018-11-27 16:36:23
您好
您收到红字发票做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方红字
这就跟进项税额转出意思差不多 不用再做别的进项税额转出分录了
2019-07-04 0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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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兰.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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