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03-19 18:36

发生的福利费、招待费、广告费和办公费分别是多少可以抵扣?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3-16 18:47

您好,扣除项目如下:具体规定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六条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七条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条 本章规定的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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