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自然人A独资成立,注册资金认缴50万,实缴40万;现在股东变更为A认缴10万、B认缴40万;但实际上没有资金往来,同时我公司亏损,净资产为负数。想咨询下,是否必须要从对公账户把这实缴的40万汇入A自然人的账户,再让自然人B向公司汇款40万才可以?如果直接在账上进行处理把实缴的金额换到B名下,会有什么风险
月半弯
于2022-03-03 10:50 发布 853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你们是要做股权转让吗 ? 你这个是有限公司还是个人独资企业; 你看看营业执照
2022-03-03 11:11:25
你好同学,具体是什么问题呢
2022-08-01 00:16:09
你好,实小就是实际出资多少,才写多少呢?
2021-10-12 10:29:37
你好,这个不需要做账务处理。做账务处理,没有任何意义。税局不认可这个增值部分
2023-06-30 10:06:30
您好,净资产是否等于 利润%2B现有的库存-现有的应付款 呢?——净资产=总资产-负债,
2023-06-18 16: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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