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甲公司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3日,向乙公司销售M食品一批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的不含税标价为300 000元,实际成本为210 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经商定,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品折扣:此外,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的条件为2/10,1/20,N/30(不考虑增值税因素)。M食品于当日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甲公司于12月12日收到乙公司货款并存入银行。(2)17日,上月销售的一批E食品因质量问题被退回。甲公司同意退货,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货款已转账退回,食品已验收入库。该批食品的实际成本为150 000元,上月已确认销售收入200 000元。求分录
繁荣的石头
于2022-03-21 16:24 发布 1938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2-03-21 16:27
1借应收账款305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5100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学员,红字专用发票是不可以留底的。
2019-02-27 22:45:32
您好,出租房屋的增值税税率为9%,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可以抵扣的
2019-12-13 11:10:58
你好,都是17%
2017-11-14 10:24:11
你好,按11%开具发票
2017-10-27 10:31:45
你好,零税率表开了专票也不可以抵扣的
2019-05-07 11: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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