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18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3月2日,向B公司赊销某商品100件,每件标价200元,实际售价180元(售价中不含增值税额),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B公司。代垫B公司运杂费200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2)3月4日,销售给乙公司商品一批,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额2 600元,乙公司以一张期限为60天,面值为22 600元的无息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该批商品成本为16 000元。(3)3月8日,收到B公司3月2日所购商品货款并存入银行。 问一下第3题的具体过程
单纯的香烟
于2022-03-24 15:41 发布 71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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