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税务局】经大数据分析,你公司可能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微型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详情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并按文件规定的时间申请退还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 问题:我们单位是2021年12月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截止到2022年3月期末留抵税额是3048.85元,这个文件有点没看懂,想问老师我该怎么向税务局申报?
烟丝儿
于2022-03-28 16:01 发布 646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烟丝儿 追问
2022-03-28 16:22
朴老师 解答
2022-03-28 16:29
烟丝儿 追问
2022-03-28 16:32
朴老师 解答
2022-03-28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