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04-08 15:58

对的,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应该为免税收入。    但是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又提到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是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我不懂啥意思?这很矛盾啊,一会免税一会全额征税的,到底是啥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4-08 15:52

您好,免税收入您是看的企业所税的条款吧?非居民企业,一般是指的自然人股东,这是应该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4-08 16:03

您好,至于是不是免税收入,是有前提条件的,“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应该为免税收入。”这句话的前提是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是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而这句话的前提条件是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这并不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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