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60号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金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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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4-04 15:09 发布 466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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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2-04-04 15:16
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对营改增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政策进行了明确。
通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营改增后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
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与增值税一样
2017-05-13 23:31:42
你好,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税,按照全部收入计算
2019-09-18 09:10:05
你好!【文化事业建设费方面】1.广告服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娱乐服务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9-04-15 21:25:47
起征点国家税务总局回复了 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2019-07-12 15:06:07
没有增值税起征点还是 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2019-07-12 15: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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