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4-12 19:43

这个不属于企业的成本费用吗?为啥不可以税前扣除,有政策依据吗,我想看下

余梦 追问

2017-04-13 14:53

老师的意思是不要通过营业外支出  直接按正常的销售处理  借:应收/银行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这样就不会涉及到营业外支出纳税调增的问题了是吗?那我们收到供应商赠送的物料计入到营业外收入了是不是也会涉及到纳税调增?

余梦 追问

2017-04-13 15:12

那不计入到营业外收入还可以怎么处理吗?老师,你看下这是我们供应商开过来的发票是按折扣开的,免费赠送的物料金额是一增一减,税额也是一增一减,一增一减岂不是相当于没发生,这个赠送的是不是可以不入账?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04-12 17:01

您好!是的。但是不可以税前扣除。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04-13 09:25

您好!免费赠送是视同销售,既然是视同销售你应该确认收入,然后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离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就没有视同销售了。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04-13 14:55

你好!是的。     是的,计入到营业外收入是要调增的。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04-13 15:20

您好!是这样的。这样的东西你应该按实际支付的价格来分配。比如你一共是花了10万块买这3个东西,然后你要按这3个东西的价格来分配他们的成本。

余梦 追问

2017-04-13 16:07

@宋老师:按发票上的不含税的总金额来分配购入物料的成本吗?那我赠送出去的配件是不是也是要按总的合同价格来分配成本,但是有些合同上没有注明要赠送配件实际上也是赠送了的,如果合同上没注明要赠送配件而我开票时按总的合同金额在机器设备和配件中分配价格来开票会不会有税务风险,这样机器设备的总价格就变少了,和合同上的单价就不一致了,还是说我直接按折扣一增一减开票好些?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04-13 16:09

您好!是的。你开票折扣一增一减。但是自己入库的时候或者销售的时候,还是要有成本的。

余梦 追问

2017-04-13 16:18

@宋老师:销售合同上没注明有赠送配件我发票上按全额折扣开配件会不会有问题?比如我一台机 售价一万元 成本8000元,赠送的配件成本为200元(赠送都是按成本价的),开发票时机台价格按一万开,配件按成本开 折扣一增一减,那这张发票的总金额就是一万元,那我做账时直接做  借:应收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1452.99  结转成本时是不是要把配件的成本和机台的成本加一起  借:主营业务成本 8200  贷:库存商品8200 是这样处理吗老师?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04-13 16:19

您好!是的。

余梦 追问

2017-04-13 17:28

@宋老师:另一种方法行得通吗?就是把总的合同价1万分配到机台和配件中开发票,机台开9800元,配件开200元,这样可以吗?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04-14 09:22

您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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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是的。但是不可以税前扣除。
2017-04-12 17:01:36
你好 是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不能税前扣除的
2019-01-21 11:53:47
 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一)由社保出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出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定义及计算 (一)含义: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二)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各伤残等级补贴分类 (一)一级至四级   不享受。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二)五级至六级:   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   条件之一:①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条件之一: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有关规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7-09-22 15:30:18
你好,这个营业外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2022-09-09 16:20:11
具体看你营业外支出发生的性质,有些是可以扣除的。
2017-03-21 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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