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文静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2022-04-12 22:34

同学,你好
代收代缴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1)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2)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征收:直接按委托加工收回的数量计征消费税(与组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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