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有房地产相关经验的老师帮我回答一下? 老师,你好,这边是一家房地产公司,买了不同市区的两块土地,其中一块是淮南市的,是现在正在筹备开发,前任会计把淮南项目的土地记入了无形资产,并进行了摊销。另一块地是属于淮北市的,现在还没开发,也没筹备,具体筹备时间是未知的,淮北项目的土地出让金记入了开发成本科目,这样做的对吗?淮北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和契税要不要记入无形资产科目中并进行摊销还是在开发成本科目中挂着啊?
加勒个油
于2022-04-13 17:28 发布 405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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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一块不对,应该也是开发成本才对
2022-04-13 19:50:42
您好,因为是房地产公司地皮是用来筹备开发建造商品房的,因此应该基础开发成本的~
2022-04-13 16:48:04
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应计入开发成本。
2016-01-27 20:38:28
你好,计入开发成本核算
2016-11-14 11:24:10
您好
房地产公司 开发成本是一级科目
2019-07-11 19: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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