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侨

职称注册会计师、金牌讲师

2017-05-08 17:17

同学你好,成本法转权益法,对剩余部分进行追溯,意思就是以前成本法下没做的,现在要按权益法补上。在成本法下,分配股利的分录是,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在权益法下,分配股利的分录是,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那么进行追溯的话,就要把成本法下计入的投资收益冲掉,即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题目中直接从净利润中减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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