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会属地证明要发什么 问
在职在岗人员 社保缴纳证明:由当地社保局出具,能清晰显示单位名称、缴费记录等,证明考生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保及工作。 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需包含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考生的职务、工作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在校学生 学生证:需确保学生证在有效期内,注册章齐全,能证明学生身份及学籍所在地。 学校开具的在籍证明: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地址、学生姓名、学号、所学专业、学制及在籍情况等,加盖学校公章。 其他人员 户籍证明:户口本本人页或集体户口卡,能证明户籍所在地。 居住证: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证明在当地的居住情况 答
老师,公司设立初期,纳税等级评为了M级,有什么影响吗 问
你好,刚开始成立不参与评级,默认就是M级,很正常的,不用纠结 答
税务系统交车船税,查询不到车辆信息,重新登记,显示 问
同学你好,可能是电子税务局系统问题,或者你电脑浏览器的问题,麻烦你换台电脑试试。或者等周一再试试。谢谢。 答
收到企税办的短信,内容是营业执照未年检,将列入失 问
同学你好,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补检 答
老师 ,个体工商户上个季度是核定,这个季度改查账,那 问
你好,季度填写查账后的发生数据 答
老师您好,请问保理融资的时候,债权人在进行应收账款转让时,收到的转让对价是否需要纳税?有哪些法律或规定的相关条款作为支撑?谢谢
答: 同学你好,不需要纳税。具体规定分析如下, (一)供应商应收账款转让环节 确定应收账款转让环节的增值税,关键在于界定应收账款的转让是否属于转让金融商品,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主要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应收账款既不属于资产管理产品也不属于金融衍生品,因此,应收账款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增值税。 (二)商业保理公司购入应收账款 (1)对于融资保理,商业保理公司购入应收账款主要是为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折价购入应收账款与最终收款之间的差额本质上带有利息属性,但同时也会涉及因提供咨询服务等单独收取额外费用的情形。因此,商业保理公司取得的利息性质的收益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但此处需要先对保本收益的概念做以分析,增值税中所称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此处的保本所强调的是合同约定的本金偿还义务,而不是只有无没能力偿还的风险。基于这一本质,有观点认为商业保理公司所签订的保理合同,无论有无追索权,都不改变购货方无条件支付货款的义务,都符合保本的定义,均应按贷款服务以6%税率缴纳增值税。 对于这一观点,本文认为其搞错了合同对象,保理合同的签订双方为供货方及商业保理公司,而贷款服务的双方当事人也仅为供货方与商业保理公司,并不涉及购货方,所以判断该收益是否保本,要看供货方与商业保理公司之间的合同安排,而不能穿透至供货方与购货方之间的合同安排,那样不符合增值税业务流与发票流的合一。 因此,对于附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由于供货商承诺债务人无力还款时,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属于承诺还本的保本收益,应按贷款服务以6%税率缴纳增值税。 对于不附追索权的保理合同,由于债务人无力还款风险全部由商业保理公司自己承担。其实质是供货商未对商业保理公司承诺其可以获得保本收益,因此应按非保本收益无需缴纳增值税。 而对于额外收取的咨询费等,若是按应收账款一定比例收取的费用而未提供实质的咨询服务或与该保理合同直接相关,则下游无法抵扣进项税。 (2)对于到期保理,其并未对供货方提供融资服务,而是提供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销售分户帐及坏账担保等服务,均是属于直接收取费用的金融服务,税率为6%。 (三)销售发票的开具 在保理业务中,有些情况下货款交付供货方后,供货方再转交商业保理公司,而有些情况下由商业保理公司直接从购货方收取款项。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应收账款的转让都不应该改变原有的开票主体,对于融资租赁保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文件规定,融资租赁债权的转让不改变基础的租赁关系,仍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开票。
就是,们在记录应收账款的时候,出纳收到钱就告诉我吗?我再进行销账?
答: 你好,不是出纳告诉你,是取得相关的银行收款转账凭证或者是现金收款收据来销账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我是出纳,新的工作要求应收账款经验,和出纳有联系吗,难不,怎么快速提高
答: 和银行出纳还是有联系的,和现金出纳联系不大,不难,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