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客户是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打款的是大庆油田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这个对方说是他们大庆油田集团专门用来打款的),我们开票还是开给大庆油田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这样是可以的吗?对方提供了这两家的委托代付协议,这样是可以的吗?还是需要什么材料呢?
大意的灰狼
于2022-05-06 16:22 发布 44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嗯
这个是可以的
签委托付款协议就可以
2022-05-06 16:27:29
你好:
合同中要约定由谁付钱,后面子公司不付钱很麻烦。约定清楚就可以了。
2020-12-11 15:13:42
这个只要如实纳税即可
2017-12-23 15:59:18
实际业务是什么。发票开错了,为什么不重新开不能作废
2019-11-26 11:22:00
证明需要盖公章的
2019-04-15 09: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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