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亏乙材料60000,经查明,其中20000属于自然损耗,是定额内合理损耗,有40000为被盗的非常损失,属于保管人员责任,决定由其赔偿,经批准转账。另外发现盘亏丙材料10000,经查明,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经批准转账。(增值税税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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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5-12 10:57 发布 1910次浏览
- 送心意
图图*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请问需要帮你解决什么问题?
2022-05-12 11:00:21
您好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该规定对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非正常损失给了限制性解释,仅列举了“因管理不善造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三种情形。
修改后的细则自然灾害不再需要转出
2019-03-11 22:38:25
你好,因自然灾害导致材料毁损,增值税 不需要 做转出处理
2022-04-07 21:20:02
2:是的,转出处理是必要的。请简要介绍一下转出处理的步骤吧。
2023-03-15 10:35:54
自然灾害不用做进项转出,火灾属于非正常损失,就要做进项转出。
2016-10-06 14: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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