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05-03 18:10

您好,请参考 
新办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 
 
(一)业务概述 
 
我国境内新办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三)办理地点 
 
所在辖区地方税务机关。 
 
(四)纳税人办理时间 
 
纳税人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应在企业办理汇算清缴申报之前提出。 
 
(五)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即办。 
 
(六)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验后退回); 
 
3.软件企业业申请免税时能够确认获利年度的,提供当年获利声明,并附送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当年财务审计报告。 
 
(七)办事程序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申报时,应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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