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有两家公司,本来是跟A公司有业务往来,开出的票也是A公司的,但是现在客户说甲方不给他们结算因为A公司不具备某某营业范围,客户现在想让开发票给B公司,他们把扫描件给甲方,甲方就给办结算,然后他们不抵扣,发票原件也不要,给我们作废,这样可以吗?
苹果猪
于2017-05-05 14:12 发布 883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5-05 14:56
之前开的发票已经过180天了,也不能开红字了,开两次票要交两次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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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严格来说是不可以的。不过你可以重新跟B签合同这些,然后开票给B
2017-05-05 14:15:43

你好,不可以的,要用发票原件抵扣,如果发票丢失,也要用其他联次的复印件加盖发票章来抵扣。
2022-01-14 08:49:59

不需要收回发票,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信息表给一份给销售方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019-11-14 19:38:10

1.之前开具的发票原件客户不需退回。
2、我司要把一正一负两份发票都给到客户。
2019-09-11 16:06:54

你好,合理的,对方要留发票原件备查的
2018-06-11 13: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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