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司于16年开具的专票因未备注税局让冲红后重新开具,现客户已抵扣,他们开具红字申请表后我司开具一正一负发票给到客户,现有问题如下:1、之前开具的发票原件客户是否需退回?如不能退回会怎样?2、我司要把一正一负两份发票都给到客户吗?还是只需给负数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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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9-11 16:05 发布 862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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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之前开具的发票原件客户不需退回。
2、我司要把一正一负两份发票都给到客户。
2019-09-11 16:06:54
不需要收回发票,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信息表给一份给销售方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019-11-14 19:38:10
1、需要由对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2、对方可以不用退回原件的,您只需将红字发票和正确的蓝字发票寄给对方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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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3 17:42:02
你好,你们公司提供就可以了
2020-06-03 10:35:57
你好,可以自行开具,是利息发票,不可以抵扣的
2017-10-26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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