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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づsんóц掌ィ心
于2017-05-10 09:54 发布 1184次浏览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5-10 09:56
您好,不可以的,最好记账时就进行价税分离的。
✨ づsんóц掌ィ心 追问
2017-05-10 10:01
@王老师:那过路费我怎么区别是3%还是5%的税率呢?首都公路的计多少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5-10 10:04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 (一)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二)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017-05-10 10:08
@王老师:那超了180天入账了也不行吧
2017-05-10 10:10
您好,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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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 4.99 解题: 102879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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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0 10:01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5-10 10:04
✨ づsんóц掌ィ心 追问
2017-05-10 10:08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7-05-10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