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度至2018年度发生的与无形资产有关业务如下:(1)2016年1月10日,甲企业开始自行研发一项行政管理用非专利技术,截至2016年5月31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外单位协作费74万元,领用本单位原材料成本26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已完成研究阶段。(2)2016年6月1日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该阶段发生研究人员的薪酬支出35万元,领用材料成本8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2016年12月1日,该项研发活动结束,最终开发形成一项非专利技术投入使用,该非专利技术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3)2017年1月1日,甲企业将该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乙企业,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2年,每月末以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收取租金1.5万元。(4)2018年12月31日,租赁期限届满,经减值测试,该非专利技术的可回收金额为52万元。
学堂用户jumka5
于2022-06-06 11:11 发布 68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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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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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05-05 11:42:25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06-06 11:31:06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1-04-16 11:44:55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过来看看
2021-04-07 18:27:58

你好
借:材料采购 100
借:应交税费——应增(进) 13
贷:银行存款 1113
借:原材料 102
贷:材料采购 100
领用材料
借:生产成本 110
贷:原材料 110
借:生产成本 1.1
贷:材料成本差异 1.1
祝您学习愉快,如果对老师的回复满意,请给老师一个好评,谢谢。
2020-04-13 12: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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