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来来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2-06-15 16:59

你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因此,提问的说法是恰当的,虽然规定了新购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可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限制条件:
  (1)企业类型限制:仅限于符合12号公告规定条件的“中小微企业”。
  (2)时间限制:12号公告有效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固定资产类别限制:①仅限于设备器具,不包括建筑、房屋;②能享受单位价值100%在当年一次性扣除的,仅限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即电子设备。
  (4)取得方式的限制:仅限于“新购进”,包括以货币购进和自行建造;而不包括通过债务重组、投资入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
可以看下这个
https://www.shui5.cn/article/09/121083.html

来来老师 解答

2022-06-15 17:01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

小谢 追问

2022-06-15 17:08

比如 公司购进一批办公桌椅 2万 可以一次性扣除

来来老师 解答

2022-06-15 17:26

你好  那你2万话 不适合这个文件了 这个文件是500万以上的
你看下这个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来来老师 解答

2022-06-15 17:26

税局之前的一个总结可以看下
符合什么条件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二、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上述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五、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六、2020年,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七、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小谢 追问

2022-06-16 12:01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这个应该可以吧

小谢 追问

2022-06-16 12:06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我就是想问一下 老师2万办公座椅可以一次性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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