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否要将利润交给总公司?2.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利润归分公司所有是否合法?3.分公司利润归分公司负责人所有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分公司利润归分公司负责人所有,上交给总公司的管理费用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孟小丹63
于2017-05-22 22:50 发布 4035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1、要将利润交给总公司的。2,合法。3、要交个人所得税的。4、可以税前扣除的,前提是总公司要开管理费用的发票的。
2017-05-26 23:14:05

您好,可以扣除的,只要有合同约定是由公司支付个人所得税就行。
2017-05-30 12:58:30

你好,计提的工资包含实际发放工资加个税加个人负担的社保,单位负担的可以税前的
2018-09-22 14:21:51

你好,可以的,个人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税费你们可以入账。
2020-07-28 23:45:09

这种情况是指企业为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相当于是给员工的一个福利(本身这个个人所得税税款是应该由员工来负担的,应从员工工资中扣回的)
这个款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核算的内容,因此应计入工资薪金,不是管理费
正常员工的工资薪金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内容
2017-05-30 12: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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