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注销.国税税源科说帐不平,计提的工资放入成本了,没有收入但有成本,说成本与收入不匹配,公司是2016年12月成立的,只在12月计提了工资,并于2017年3月发放的,我要把记入成本的工资转入管理费用里,那我应该怎么做分录呢?
温暖如玉
于2017-05-26 16:23 发布 1320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5-26 17:28
还有一个问题,公司的所有费用都是法人自己掏现金垫付的,所以都挂的是其他应付款——法人,现在注销的时候《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里就会有其他应付款要填写,这样就又会存在企业所得税,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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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可以改,就改之前的。
2017-05-26 16:29:55

没有收入,就没在成本,收入与成本匹配。
首先税务是否让你改报表,如果能改报表,直接将以前月份的凭证重新做
如果不让你改报表,那么只有在能够改报表的月份中,冲销以前的凭证,重新按正确的做
2017-05-26 18:10:54

你好,业务简单又少的可以用汇总,但一般还是要求单独做凭证
2019-06-25 17:23:10

你好,可以的,可以在报销时做账的
2019-07-09 17:14:28

你好!一般是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代替管理费用科目或直接用未分配利润代替
2020-03-16 17: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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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如玉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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