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两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2.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请问一下查补的罚款和加收的罚款怎么区分,怎么知道那些缴纳城建哪些不缴纳?
雨
于2022-07-05 15:41 发布 232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铃铛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7-05 15:44
同学,您好!
税局的处罚单据上会注明补交的税款时多少,罚款和滞纳金是多少,补交的税款要同时补交城建税并补交滞纳金,罚款和滞纳金就不用补交城建税了。
相关问题讨论
第1题是委托加工代收消费税,以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2023-03-27 09:04:22
你好!
对的,你的理解很对
2019-09-07 16:40:17
你好
正常销售情况下,消费税应纳税额有三种计税方法:从价定率(执行比率税率):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复合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B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2022-06-27 16:38:59
你好!是的,附加税依据就是主税种
2016-09-03 10:30:58
因为是委托加工,受托方只是代缴消费税不代缴增值税
2021-12-08 0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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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 追问
2022-07-05 15:46
小铃铛老师 解答
2022-07-05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