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05-28 12:53

.对外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利润等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2. 出售或到期收回国债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国债投资的成本,贷记“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资产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缘来是你 追问

2017-05-28 13:12

老师好!我的疑问是----为什么同时还要做一笔分录: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记:“事业基金”  它 的原理是什么。

方老师 解答

2017-05-28 13:18

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是这样的,相当于是结转分录。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