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来开票的金额一季度不超9万,现在承包了一个学校(国家补贴,不开发票)的食堂,刷卡付款吃饭!现在刷卡的钱一个月给公户(银行)打款,这样就超过免税限额!付款方是国库支付中心,收款是公司!这个承包的食堂,没有公司法人的事!有其中一个股东的事!这该如何避税?能否说是借款?
小澍
于2017-06-02 23:46 发布 1475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06-03 06:20
是以你们公司的名义承包,还是股东个人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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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你们公司的名义承包,还是股东个人承包
2017-06-03 06:20:26

甲公司不想开发票,可以确认为未开票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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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8 09:17:04

你好,对方应该出委托付款证明给你们,收据开给他法人
2018-11-27 15:11:35

实际业务是你和单位的业务吗?出委托付款证明是对方单位出,委托个人付款
2018-09-12 09:49:21

可以,委托付款证明就可以。
2018-12-25 19: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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