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成立独立工会,需向员工收取会员费吗?可不可以 问
你好,一般这个是单独建账,可以收取。 答
请问老师,汇算清缴做过了,申报第一季度所得税的时 问
汇算清缴完成后,申报第一季度所得税有利润时,通常会自动弥补去年亏损。查账征收企业在完成上一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进行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系统会自动计算并填写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栏次。但也可能存在系统未自动带出或数据不准确的情况,此时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答
想学财务报表附注这一块的内容 问
您好,这个注会和中级会计里面都有 答
老师,现在飞机票和高铁票都是基本是电子票了,但是 问
发票上有税金的直接按税金抵扣。没有税金的计算抵扣 答
老师:我们店铺互相调货,有调入有调出,但是店铺互相 问
在计算月底加权平均单价成本时,跨月的在途库存要算进去。 调出店铺调出商品时,从其库存成本扣除并计入 “发出商品” 等过渡科目。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时,从企业总库存成本和数量中考虑在途库存相关数据。接收店铺收到货时,按计算出的加权平均单价入账。 答

王某关于“其于2018年2月的股票买入行为属于收购,不构成内幕交易”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 1,不成立 你这里管理人员直接知道了内部信息,然后进行透露构成的购买盈利属于内部交易
(1)赵某与钱某的借款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2)赵某何时取得房屋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3)孙某对赵某提出的“自己所提供的抵押属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赵某应先向李某主张连带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李某对赵某提出的“自己只是保证人,赵某不应当在未起诉债务人钱某并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要求自己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钱某对周某提出的“债权转让未得到自己的同意,该转让无效”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李某对周某提出的“保证合同明确约定赵某对钱某的债权不得转让,赵某违反约定,自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
答: (1)赵某与钱某之间的借款合同于2021年1月6日成立。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赵某1月8日取得房屋的抵押权。根据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3)孙某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李某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则不享有。 (5)钱某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让与行为对债务人生效,债务人应当对受让人履行义务。 (6)李某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对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否有个“确切证据”作为前提条件?如果是,那么还有几个问题请教了:1、何谓“确切证据“?2、合同一方自行调查了解的信息是否就构成了”确切证据“,或者这个信息是否无需经过对方或其他第三方的确认就可以作为“确切证据“来行使不安抗辩权?3、如果在考题当中并没提到是否有确切证据,只是调查发现或了解,是作为有还是没有确切证据来判断呢?特别是对于今年”购买自行车“的那道考题,甲公司是否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理由是什么?以上问题,逐个解答
答: 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需要有“确切证据”作为前提; 1、“确切证据“的概念法律没有界定,考试的时候材料会直接告诉是否有确切证据; 2、合同一方自行调查了解的信息构成了”确切证据“,无需经过对方或其他第三方的确认就可以作为“确切证据“来行使不安抗辩权; 3、如果在考题当中并没提到是否有确切证据,只是调查发现或了解,是作为有确切证据来判断,今年”购买自行车“的那道考题,甲公司是经过调查发现,就说明是找到了明确证据,所以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 追问
2022-07-20 14:23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2-07-20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