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7-29 16:42

你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一)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违反北交所业务规则,被北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本公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前述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一)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因违反北交所规则,被北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件或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四)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期间。

菊香四逸 追问

2022-07-29 16:46

北交所股东减持比例是多少,有要求吗?

王超老师 解答

2022-07-29 16:50

有的,但是不是说限制,而是要求批量的

菊香四逸 追问

2022-07-29 16:51

不太理解批量是多少

王超老师 解答

2022-07-29 17:05

(一)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二)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上述第一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四)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实际控制人、大股东通过北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本公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上述规定。

菊香四逸 追问

2022-07-29 17:08

只要披露的到位,想转多少都可以?

王超老师 解答

2022-07-29 17:09

是的,你这个都可以的

菊香四逸 追问

2022-07-29 17:17

老师,北交所IPO后股份减持规定跟公司法规定是不是不一样?

王超老师 解答

2022-07-29 17:18

是的,肯定是会有不一样的地方的

菊香四逸 追问

2022-07-29 17:20

所以,公司法要求一年内不能转让的限制不适合北交所股份减持对吗

王超老师 解答

2022-07-29 17:23

不是的,有不一样的地方,以公司法为准

菊香四逸 追问

2022-07-29 17:26

但你刚才解释的跟公司法完全不一样啊,一年的限制到底有没有?25%的呢

王超老师 解答

2022-07-29 17:29

你看了我前面的回复了吗?

菊香四逸 追问

2022-07-29 17:48

看了,有点凌乱了

王超老师 解答

2022-07-29 17:51

这个公司法和北交所的规定没有冲突阿,公司法有约定的,肯定是看公司法的

菊香四逸 追问

2022-07-29 17:54

好的,老师,谢谢

王超老师 解答

2022-07-29 18:06

不客气,记得五心好评哦。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一)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违反北交所业务规则,被北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本公司股份,其减持不适用前述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一)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因违反北交所规则,被北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件或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四)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期间。
2022-07-29 16:42:36
您好,北交所IPO后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和限制: 《公司法》中关于董监高减持的规定如下: (1)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不超过持有数量的25%; (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章程可以对董监高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022-07-29 16:24: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022-07-29 16:39:03
同学好 股东查阅公司账簿没有所持股份比例的限制
2021-09-04 22:20:26
你好,你这些问题需要咨询律师事务所哦,这个已经超出一般会计范畴了
2018-09-12 10:49:5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