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7 18:10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会计应如何处理?有文件规定吗?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07 18:20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 》)相关规定,现就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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