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6-07 19:50

我公司是天津的一家贸易型有限公司,1993年成立。因历史原因形成帐外房产一栋,该楼房用途是商住楼,面积436平米,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是我公司,并在该房办公。1998年当地税务局核定了房产原值100万,现在公司每年按房产原值100余万元上缴房产税。近期因建地铁规划需要拆迁。目前补偿费2.3万/平米,补偿费1000余万。对于这次拆迁,企业拿到了“河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房屋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1、房产不在帐,我们怎么把它记到帐里?2、拿到补偿款后,企业涉及哪些税?

李老师2 解答

2017-06-07 20:00

您好,您的问题比较特殊,请咨询专业的会计服务机构或者所属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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