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6月份报个税的时候,其中一个员工的工资扣除所有项目后的应纳税所得额26000元,税率3%,个税780。 1、7月工资最终应纳税所得53000,按这个月的个税是53000*10%-2520=2780, 2、但是在申报个税的时候,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是26000+53000=79000*10%-25=205380, 这个月申报的个税,是以累计应纳税额吗?上个月申报的不是已按3%申报个税了吗?这个月又 要加上?税率均按10%?是这样吗? 这部分内容还不清楚,老师请讲解一下吧,谢谢
Αиじǐ灬仧寶.
于2022-08-04 14:20 发布 211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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