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06-14 21:50

您好,三个相关的企业,是不能成立集团公司的。需要5个以上的公司才行的。具体条件如下: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具体操作请详见以下网址,谢谢。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XG6e4KA6nCGGHAgOUNxgMpja6cDFAoI5gYNlNPgXtKa5gaxludt_ynqTLS1ABlC8-tC2PJKWVWkNnXIAL5XfhoOX35HSm2_bDiEK931wnazaibS3u1EKclM_E3GF2j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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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三个相关的企业,是成立不了集团公司的,最少需要6家公司才行的,具体条件是: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具体操作详见以下网址。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XG6e4KA6nCGGHAgOUNxgMpja6cDFAoI5gYNlNPgXtKa5gaxludt_ynqTLS1ABlC8-tC2PJKWVWkNnXIAL5XfhoOX35HSm2_bDiEK931wnazaibS3u1EKclM_E3GF2joQ
2017-06-14 21:52:34
您好,三个相关的企业,是不能成立集团公司的。需要5个以上的公司才行的。具体条件如下: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具体操作请详见以下网址,谢谢。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XG6e4KA6nCGGHAgOUNxgMpja6cDFAoI5gYNlNPgXtKa5gaxludt_ynqTLS1ABlC8-tC2PJKWVWkNnXIAL5XfhoOX35HSm2_bDiEK931wnazaibS3u1EKclM_E3GF2joQ
2017-06-14 21:50:36
也是可以的,可以到工商局进行办理。
2020-07-23 14:54:31
企业名称的变更手续 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是企业变更登记的一种。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报告(应说明企业申请使用变更名称的理由); (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三)企业的章程;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当报经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并且企业的名称变更申请应当在主管机关或审批机关批准后的30日内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应提交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或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变更名称程序办理,并提交相应的文件。 企业变更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名称中使用集团、股份、进出口字词的,应分别提交有关部门同意成立集团、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 办理企业集团名称登记或申请核心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词时,除提交上述企业名称变更材料外,还应提交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企业集团的批准文件、组建企业集团的申请报告、企业集团的章程及集团成员单位的名单。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如超出了其登记主管机关的名称登记管理权限,应由其登记主管机关按企业名称核准权限划分,报该变更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经核准后,方可办理名称的变更登记注册。 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其申请变更名称属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在受理企业变更登记申请后,对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进行审查,同意企业变更名称的,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审查,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并核发《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登记主管机关依据《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办理该企业的名称变更登记,同时填写《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回执》,将回执和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一并寄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如不寄回回执,该《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上的企业名称将不予保护。
2019-04-18 15:56:57
你好 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收入
2017-04-24 19: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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