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6-19 09:27
我们公司私企社保就5个人按每月2000元交的,今年基数可以继续填写2000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社保基数调整申报流程指南
一、网上申报流程
本方式适用全部已办理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
1、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入《缴费申报管理》模块中的《缴费工资申报》栏目
2、点击“查询”按键,调出本单位名单,在“缴费工资”项目中录入本单位人员工资,核对后点击“保存”按键。
3、12月26日后进入《提交信息管理》模块,找到《待提交信息》栏目,进入中找到《缴费工资申报》项目,点击进入,进行核对后,如发生错误可以选择“删除”键后,回到《缴费申报管理》模块中重新录入。如没有错误可点“提交”键,把此笔业务提交给社保。
4、在提交业务后,进入《单位查询及打印》模块,找到《缴费申报打印》栏目,进入后勾选《缴费工资申报名册》,并选择“打印”。打印2份后,加盖单位公章。
5、携带打印好的2份《缴费工资申报名册》及本单位12月份工资单复印件(要求具备本人签字及单位公章,社保留存)及本单位公章,于提交业务次日来社保营业大厅进行基数核定确认。
6、来营业大厅确认后次日,各单位可以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单位查询及打印》模块中,选择第一项《缴费名册》,进入后即可打印出本单位年申报的《缴费基数名册》,依此名册,各单位自行组织员工进行签字留存即可(也可以在《缴费工资申报名册》上签字留存),此表不再上交社保,而是留做缴费基数核查时使用
二、USB报盘申报流程
本方式适用于200人以上较大型单位。
1、单位劳资人员携带USB盘来分中心拷取申报软件及人员名册。
2、按说明安装软件,并按操作说明录入上下限、录入职工工资,保存,生成基数名册,导出,并打印二份名册,组织职工签字。
3、28日后,携带报盘及打印的名册及相关审批材料来分中心核定。
三、柜台申报流程
本方式适用于尚未办理网申单位以及不具备U盘申报条件的单位。
1、28日直接来分中心打印缴费基数申报名册
2、回单位按规定填写工资并组织职工签字
3、携带填好的基数申报名册及相关审批材料于28日后来分中心做基数核定。
四、基数申报注意事项
1、有12月退休或在职减少的单位,可于28日来柜台办理完退休或减少手续后,再按不同方式申报年基数。如时间允许也可以申报基数后再减员,不要在网申过程中或U盘申报过程中办理减少,会导致数据不一致。
2、单位提供的12月份工资单复印件,要求必须有职工签字以及加盖单位公章。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业务指南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5、《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6、《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确定
1、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失业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工伤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5、生育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017-06-19 09:23:13
北京社保基数核定及申报的操作流程步骤方法
1、社保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以朝阳社保中心为例,其他区县经办机构类同)
注:正常缴费的参保单位以参保人上年度1月至12月生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到社保经机构办理的申报工资业务。北京中企优智社保市社保缴费工资基数核定方式分为:北京社保网上社保基数核定、现场柜台(企业版报盘)社保基数核定。
2、现场柜台(企业版报盘)社保基数核定
经办时间: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25日
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20日
办理时限:即时
办理地点:朝阳社保中心经办大厅及各分中心
是否网上取号:需网上预约取号办理
办理所需材料:
1、从“五险合一”普通企业版软件中导出的数据盘(U 盘)
2、医疗、四险《北京市2013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两份
社保工资基数核定操作流程:
社保基数核定软件具体操作流程:
1、打开企业版软件→数据采集→工资核定→工资变更→录入业务年度、单位名称→查询→申报月工资项;
2、直接录入员工新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核对业务年度-→录入确认无误→保存;
3、报盘及打印表格→社保中心办理。
2017-07-20 16:10:34
各地有差异 具体以你当地口径为准 下面的供参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月申报和核定相关规定如下:
(一)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分险种将应征缴信息发送给征收机构。
(二)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1至10日按月申报缴费基数。为简化程序,用人单位可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定协议,约定当月没有变化时即按上月缴费额自动核定,否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核定当月的缴费额。
(三)用人单位有人员增减变化时,应在当月1至10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人员增减表、补缴补差表、缴费申报汇总表等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核定并将征缴信息发送给征收机构。
(四)新增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的11日至20日。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操作程序可参照上述第二项执行。
(五)在按月申报和核定的基础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建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年一申报和核定的制度。每年3月1日至5月15日,用人单位以现有职工上年度在本单位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以此基数作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的个人基数申报标准。期间单位有人员增减变化时,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对于确实不具备一年一核条件的用人单位,由单位申请,并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的,可按原办法申报。参保单位申报的参保人员名册须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张榜公布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申报的个人缴费基数须本人签名确认。
(六)申报工资基数的组成,依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和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确定。
2019-06-16 10:09:59
工资高的社保基数也高
2019-01-18 13:01:03
你好,拿着上年的工资表去当地社保局进行核。
2021-07-21 09: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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