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就十几个人,其中三个行政人员,不直接参与研发项目,另外人都是研发小组的,为了想归集一下研发费用,可不可以设“研发支出”这个成本科目过渡一下,月末转入主营业务成本(又感觉这样不合适,因为按规定,研发企业的研发支出这个科目是月末要转入管理费用的),比如工资吧,想这样做:研发人员工资计入研发支出-人工费-工资,管理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月末把研发支出科目余额再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还是不能设研发支出这个科目,平时不管是哪个部门发生的成本都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天边一朵云
于2017-06-20 09:46 发布 150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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