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青柠

职称会计实务

2017-06-21 16:35

根据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规定,对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去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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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的
2019-07-24 09:04:31
社保
2018-08-23 13:41:52
您好!没明白你意思,谁给你发工资,谁就代扣代缴
2022-04-24 10:00:0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0-08-06 11:12:14
记账的话二级科目分开,车费管理费用-交通费,购买凭证管理费用-办公用品。
2017-06-21 16: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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