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999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17-06-26 10:16

甲公司有4辆运输车辆长挂靠具备自开票资格的乙公司使用,甲公司收取的挂靠费用其税务处理法.

999 解答

2017-06-26 10:25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第52号)的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因此,挂靠车辆以乙公司名义对外经营并由乙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取得的货物运输收入由乙公司申报缴纳“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甲公司收取的挂靠费属于内部分配形式,不征收营业税;否则,取得的货物运输收入应当由甲公司申报缴纳“交通运输业”营业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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