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7-06-26 22:17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如何判别自己的公司是否是小微企业.

齐惠老师 解答

2017-06-26 22:24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512号)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若您企业2011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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