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7-07-02 17:25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中,没有销项,但在9月份有两张进项发票,已认证,收到稽核结果通知书。请问,这两张进项发票一直留抵吗?.

齐惠老师 解答

2017-07-02 17:47

您好!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的发票当月不可以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根据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本期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收到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留待下期抵扣。如果取得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抵扣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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