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金/代扣代缴车船税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各代表什么,本期贷方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之前有差异正常吗,这个差异是什么
自觉的纸鹤
于2022-11-28 21:22 发布 715次浏览
- 送心意
松松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会已过会计
2022-11-28 21:24
贷方是应缴纳的,借方是已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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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方是应缴纳的,借方是已缴纳的
2022-11-28 21: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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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车船税
贷:应交税费-车船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019-03-27 15: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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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现在保险公司代扣代缴的车船税属于税金及附加
2019-05-13 16: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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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发票总金额加备注栏里车船税的金额入账。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账务处理方面,可将缴纳的交强险计入相应的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等),将代收的车船税计入“应交税费-车船税”科目。例如:
借:管理费用-车辆保险费(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
借:应交税费-车船税(备注中的车船税金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别忘记计提车船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车船税
2024-07-04 11: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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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是这样做分录的
2018-09-30 09: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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