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采取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如何确认收人的时间? 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 号文 件发布)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 地产预售合同》,“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 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请问老师,房地产企业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的时候,但是产权还没有转移,此时房地产企业也要开始确认收入了吗?还是说等房子过户后确认收入啊?
水中的小鸟
于2022-12-21 10:49 发布 1440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12-21 10:50
你好1; 是一次性收款的话 ; 你们这个房子是现房还是期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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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是根据实现的预收款收入*预征率计算的
2018-03-30 10:27:24
老师您好,房地产企业按预收的购房款预缴企业所得税,请问会计分录怎么做?还有,如果我企业有未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要先弥补亏损以后再预缴企业所得税呢?
2017-06-07 19:44:06
你好,同学
是的
结转的收入是100/1.09
结转的土地成本假如你们收到专票是30/1.09,没有收到专票按照30
2024-05-17 17:24:13
你们税务登记在哪里,就在电子税局申报
2022-01-24 09:48:46
以前年度的2017-2020年,可以更正申报,但是会产生滞纳金
2021-11-22 1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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